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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关于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补充的公告2017-10-26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17-044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补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补充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17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2017 年全年拟与关联方浙江美浓世纪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亚
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江苏金之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日常性关联
交易金额不超过 10,500 万元。因关联方即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董事虞樟星家族
控制的美浓集团下属企业及其它关联企业和江苏金之彩集团下属企业及其它关
联企业内部业务调整,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具体业务的关联企业
可随之发生变化。
    除上述已预计并履行审批程序的 2017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外,根据公司生产
经营的需要,公司需补充 2017 年预计与关联方浙江美浓世纪集团有限公司、浙
江亚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 2,500 万元。补充
预计后,公司预计 2017 年度与关联方浙江美浓世纪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亚欣包
装材料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6,000 万元;即,
2017 年全年拟与关联方浙江美浓世纪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亚欣包装材料有限公
司、江苏金之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3,000 万元。
    补充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年初   上年(2016
                                                现预计 2017
                              原预计 2017 年                   至披露日关    年)实际交
原预计关联方      交易内容                     年全年交易金
                                交易金额                       联交易累计      易金额
                                                    额
                                                                  金额

浙江美浓世纪 销售微纳光
                                                                    312.15       223.34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学产品
及其下属企业     采购商品                                            17.51              0
                              不超过 3,500     不超过 6,000
                 销售微纳光
浙江亚欣包装                                                      2,798.13     1,610.69
                 学产品
材料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58.31       157.56

江苏金之彩集
                 销售微纳光
团有限公司及                  不超过 7,000     不超过 7,000       3,531.57     4,001.94
                 学产品
其下属企业

合计                          不超过 10,500    不超过 13,000      6,917.67     5,993.53


           上述关联交易计划,因年度市场环境及生产量的变化,关联交易总额可能
       发生变化。如关联方即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董事虞樟星家族控制的美浓集团下
       属企业及其它关联企业和江苏金之彩集团下属企业及其它关联企业内部业务调
       整,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具体业务的关联企业可能发生变化。除
       公司2017年4月15日《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披露及上
       表中的关联企业外,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董事虞樟星家族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
       江苏金之彩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关联企业亦可能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发生关联交易,本公司将在发生具体交易时以进展公告的形式具体披露交易
       情况。


           二、预计补充的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美浓世纪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浙江美浓世纪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浙江美浓丝网印刷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 10,844,257 美元,住所为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三路 6 号,法
       定代表人虞樟良,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经营范围:
       生产、开发销售热转移印花纸、印刷美术画、光固化印刷包装制品、全息镭射
定位等防伪包装制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
科技、环保的信息咨询服务;环保技术推广应用服务;物业管理。
    截 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浙 江 美 浓 世 纪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总 资 产
903,225,833.02 元 , 净 资 产 351,212,177.99 元 , 2016 年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941,073,757.67 元,实现净利润 84,460,005.64 元。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
浙 江 美 浓 世 纪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总 资 产 997,172,561.01 元 , 净 资 产
110,251,207.12 元,2017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539,145,121.28 元,实现净
利润 56,356,520.22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董事虞樟星之兄虞樟良控制
的企业。虞樟星持有本公司 21,272,00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9.41%。
    (二)浙江亚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浙江亚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美元,住所
为杭州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第二农垦场,法定代表人管爱林,企业性质:有限
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膜制品和纸制品;
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截 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浙 江 亚 欣 包 装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总 资 产
363,689,629.72 元 , 净 资 产 103,679,329.88 元 , 2016 年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334,960,550.25 元,实现净利润 15,253,844.29 元。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浙江亚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 334,732,280.5 元,净资产 104,580,312.88
元,2017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78,770,712.68 元,实现净利润 900,983.00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董事虞樟星之兄虞樟良控制
的企业。虞樟星持有本公司 21,272,00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9.41%。


    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微纳结构光学产品主要为包装用定制化镭射膜和镭
射纸产品,由于该类产品所使用的技术难度大、工艺复杂,目前行业内具备该
类型产品研发、生产能力的企业较少,本公司为该类型产品的主要供应商,且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为上下游关系并长期合作,熟悉产品性能要求,生产工艺
磨合较好,因此关联方向本公司采购。
    四、上述关联方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长期合作,经营情况良好,履约能
力强,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签署了购销框架协议,主要内容与 2017 年 4 月 15 日《关于
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中披露的关联方购销框架协议一致。


    六、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由双方参照
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双方将秉持诚信、公平、公正
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确保关联交易
的公允性、合理性、合规性。


    七、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发生的,对公司
的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以后仍将延续进行。
    2、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
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
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3、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审议程序
    1、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补充事项已经公司 2017 年 10 月 25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虞樟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就此发表了如下独立意
见:公司本次 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补充事项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和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
同意公司本次 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补充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补充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
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