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7-11-11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苏州
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
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
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的情形。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朱志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姚维品女士为公司
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李玲玲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姚维品女士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庄松林                   施   平                王庆康




                                                 2017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