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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7-12-29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17-060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 2016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部分限售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249,523 股,占总股本的 0.55%;其中,
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0 股,占总股本的 0%。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 月 5 日。


    一、公司股份发行情况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576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5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
股 20.00 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2]199 号)同意,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
份总数为 46,500,000 股,发行后股份总数为 62,000,000 股。
    经公司 201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 62,000,000 股为
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93,000,000 股。
    经公司 201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5 年 9 月
10 日 召 开 的 公 司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 公 司 以 总 股 本
93,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为 186,000,000 股。
       2016 年 11 月 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苏大维格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常州市建金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97 号)核准,公司向常州市建金投资有
限公司发行 7,619,292 股股份、向常州华日升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2,793,407 股
股份、向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 7,108,670 股股份、向万载
率然基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2,503,052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公
司向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和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快付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太和东方华胜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5 名对象非公开发行 20,024,420 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
新增股份合计 40,048,841 股,发行价格为 20.80 元/股,新增股份均已于 2017
年 1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226,048,841
股。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226,048,841 股。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股份限售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常州市建金投资有限公司、常州华日升投资
有限公司在公司 2016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情
况如下:
       本企业以所持华日升股权认购的苏大维格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上市交易或转让。12 个月锁定期满后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建金投
资及华日升投资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苏大维格股份总数的 12%;
剩余股份自其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解锁。
       由于上市公司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
上述约定,待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份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如中国证监会对股份限售有更为严格的规定或要求,上述相关方同意按照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对上述股份限售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二)业绩承诺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购买资产暨业绩补偿协议》及《购买资产暨
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常州市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金投资”)、
常州华日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日升投资”)、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沿海基金”)和万载率然基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万载率然”)共同承诺华日升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
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4,488.94
万元、5,900.89 万元及 7,351.20 万元,合计不低于 17,741.03 万元。建金投
资、华日升投资、沿海基金、万载率然对承诺净利润的实现作出承诺及并以本
次交易对价为限承担华日升全部承诺业绩的补偿责任。本次交易的配套募集资
金投入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所节约的资金成本将不计入华日升在业绩承诺期
间内的实际净利润。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常州华日升反光材
料 有限公司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常州华日升反光材
料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为
4,300.18 万元,完成比例 95.79%。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购买资产暨业绩补偿协议》,交易对方建金投
资、华日升投资、沿海基金和万载率然目前无须进行补偿,需在业绩承诺期届
满后,视标的公司累计业绩实现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补偿。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
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5 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249,523 股,占总股本的 0.55%;其中,
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0 股,占总股本的 0%。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 2 名,均为法人股东。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股     本次实际可上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总数                数量             市流通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
          常州市建金投资
     1                          7,619,292            914,315               0         其质押股份数为
              有限公司
                                                                                     7,619,292 股
                                                                                     截至本公告日,
          常州华日升投资
     2                          2,793,407            335,208               0         其质押股份数为
              有限公司
                                                                                     2,793,407 股
           合计                10,412,699           1,249,523              0

          股东常州市建金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 914,315 股处于质押冻
     结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
          股东常州华日升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 335,208 股处于质押冻
     结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6,580,624     42.73%              -     1,249,523   95,331,101        42.17%
    高管锁定股            56,531,783     25.01%              -             -   56,531,783        25.01%
    首发后限售股          40,048,841     17.72%              -     1,249,523   38,799,318        17.1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29,468,217    57.27% 1,249,523                  - 130,717,740         57.83%
三、股份总数              226,048,841   100.00% 1,249,523          1,249,523 226,048,841      100.00%



          五、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
     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
     和股东承诺;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财
     务顾问对苏大维格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