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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2018-02-02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18-010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议案》,及 2016 年 8 月 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增加对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决定向
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旺科技”)提供额度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向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维业达”)提供额度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截至目
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维旺科技的财务资助余额为 3,119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
维业达的财务资助余额为 5,000 万元。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控股子公司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维业达、江
苏维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维格”)的经营发展需要并降低其
融资成本,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向维业达新增财务资
助额度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向江苏维格新增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即公司拟对维旺科技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
币、对维业达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对江苏维格提供
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对象:全资子公司维旺科技,控股子公司维业达、江苏维格。
    2、财务资助额度:拟向维业达新增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
币、向江苏维格新增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即公司拟对维旺
科技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对维业达提供财务资助总
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对江苏维格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实行总量控制,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从总额度中扣除
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资金主要用途:公司对维旺科技、维业达、江苏维格提供的财务资助主
要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归还借款和支付其他与生产经营直接
或间接相关的款项等。
    4、资金占用费的收取:对维旺科技不收取资金使用费,对维业达、江苏维
格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收取利息。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资助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期限。
    7、审批程序:本次资助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单方提供财务资助,维业达、
江苏维格其他少数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供财务
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8、财务资助协议: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
据实际情况与维旺科技、维业达、江苏维格签订相关借款协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060176059G
    名称: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苏州工业园区钟南街 478 号
    法定代表人:朱志坚
    注册资本:75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28 日
    营业期限:2012 年 12 月 28 日至 2062 年 12 月 27 日
    经营范围:导电薄膜材料、触控传感器、触摸面板、新型光电元器件的产
品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生产导电膜;模具开发、制造与销售;计算机的研
发、设计、制造与销售;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及服务;从事生产所需的机械设
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和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220     69.60%
熊嘉中                                                        930     12.40%
周小红                                                        750     10.00%
苏州以诺富维触摸屏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600      8.00%

    公司持股比例为 69.60%,维业达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维业达总资产 4,718.67 万元,负债总额
4,498.38 万元,净资产 220.29 万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307.91 万元,
净利润为-1,358.20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3060166109G
    名称:江苏维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泗阳经济开发区珠海路 35 号
    法定代表人:朱志坚
    注册资本:5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26 日
    营业期限:2012 年 12 月 26 日至 2032 年 12 月 25 日
    经营范围:微纳结构产品(不含化工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上述经营
范围均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限制、禁止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500        70%
  江苏金之彩集团有限公司                                  1,500        30%

    公司持股比例为 70%,江苏维格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江苏维格总资产 8,088.76 万元,负债总额
4,040.20 万元,净资产 4,048.56 万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452.38 万
元,净利润为-156.02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本次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维业达、江苏维格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
被资助对象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此次财务资助行为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
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利益。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
案,同意向控股子公司新增财务资助额度。
    全体董事经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维业达、江苏维格新增财
务资助额度旨在节约公司融资成本,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经济效
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财务资助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对被资助对
象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此次财务资助行为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
内,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向控
股子公司维业达、江苏维格新增财务资助额度,有助于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
资金需求并降低其融资成本,且公司有能力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
制,该财务资助事项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新增财务资助额度事项。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累计财务资助余额为 8,119 万元,其中对全资
子公司维旺科技的财务资助余额为 3,119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维业达的财务资
助余额为 5,000 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对外财务资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