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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12-15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18-075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基于生产经营与发展的需要,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维业达”)与关联方苏州迈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塔光电”)
发生关联交易,交易总金额 5,297,004.26 元,主要涉及销售设备、采购商品、
房屋租赁等交易。

    2、关联关系说明
    迈塔光电由本公司与苏州视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讯通”)、苏
州工业园区赛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持股比例均为 33.33%。鉴于
迈塔光电的股东之一苏州视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讯通”)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陈愉女士,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林森先生之女,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迈塔光电为公司
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交易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林森先生回避
表决。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迈塔光电,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WR1A28W
    名 称:苏州迈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苏州工业园区双泾街 59 号三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王钦华
    注册资本:6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 年 6 月 22 日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光电薄膜、微纳光学元件、光电材
料及制品、精密模具,并提供维护服务和售后服务;光电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上述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迈塔光电于 2018 年 6 月正式成立,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迈塔光电资产
总额 31,618,775.78 元,所有者权益 30,073,683.84 元。2018 年前三季度累计
营业收入为 196,625.87 元,净利润-1,258,316.16 元。
    关联关系说明:迈塔光电为公司参股公司,股东之一视讯通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陈愉女士,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林森之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所述关联关系情形,故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和协议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标的概况
                                                           单位: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金额


                                销售设备                   1,525,000.00


  苏州迈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产品                   1,334,700.00


                                提供租赁及水电             2,437,304.26


                         合计                              5,297,004.26
    2、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定价政策: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
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定价依据: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双方将秉持诚信、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交易,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
性、合规性。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
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发生的,对公司
的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2、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
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
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3、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苏州迈塔光电科
技有限公司存在出售设备、采购产品以及提供租赁和水电等交易事项,构成关
联交易。本次交易是交易双方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为正常商业交易价格,
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不
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
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苏州迈塔光电科
技有限公司存在出售设备、采购产品以及提供租赁和水电等交易事项,构成关
联交易。本次交易是基于交易双方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
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
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
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
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