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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2018-12-15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18-076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常州市建金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6]2597 号)核准,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 20,024,420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本次实
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24,420 股,每股发行价格 20.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16,507,936.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2,142,645.73 元(含增值税)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 404,365,290.27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6604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后用于支付常
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日升”)收购的现金对价和微棱镜型
反光材料产业化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18 年 截至 2018 年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募集资金投资                                  用状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11 月 30 日累 11 月 30 日投
                          总额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收购华日升 100%股
                          27,767.20       27,767.20    100.00%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权支付现金对价

 微棱镜型反光材料产
                          12,669.33       10,174.74     80.31%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业化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0,436.53       37,941.94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
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目前,“微棱镜型反光材料产业化项目”投资进度已超过 80%,但由
于前期部分土建工程施工审批手续时间较长,厂房未能按计划时间完工,同时
设备尚处于安装调试期,部分设备尾款尚未支付,导致项目进度有所延缓。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更加符合公司利益
和需求,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公司拟根据“微棱镜型反光材料产业化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对该项目的进度
做如下调整: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
        项目名称
                                 期(调整前)                  期(调整后)
 微棱镜型反光材料产业化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
的审慎决定,调整项目的实施进度不会改变项目的实施内容、投资总额、实施
主体、实施地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了使募投项
目的实施更符合实际情况、合理配置资源、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公司结
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经审慎研究,认为在项目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项目实施地点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公司 2016 年非
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微棱镜型反光材料产业化项目”实施进度,符
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与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18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所受的各种客观因素综合评价后,基于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
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使用风险,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
度事项。

    3、监事会意见
    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
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
投项目的投资规模与建设内容均未发生变化,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
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
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