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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09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作为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 2019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我们已事前认可,并一致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就此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
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
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
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因为公司
在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严格遵守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同时兼顾经营
决策效率,鉴于日常性交易发生具有客观性,主要以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
上述变动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
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庄松林                 施   平               王庆康


                                                  2019 年 4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