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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19-025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发出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4
 月 24 日的 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4 月
23 日下午 3:00 至 2019 年 4 月 24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下午 2:00 在苏州工业园区科教创新区新
昌路 68 号公司三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林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9 人,代表公司股份 97,053,64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348%,其中:参加现场会议并有效表决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 人,代表公司股份 97,050,4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2.93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公司股份 3,2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
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7,053,6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25,543,649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19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97,053,6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25,543,649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7,053,6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25,543,649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此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与第一大股东、董事陈林森之女陈愉实际控
制的企业以及第二大股东、董事虞樟星之兄虞樟良控制的企业发生日常性关联
交易,陈林森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50,237,990 股和虞樟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1,272,004 股,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5,543,6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19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25,543,649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了李强律师、王伟律师、周宇斌律师出席并
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