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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6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苏州
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
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担任
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恪尽职守,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
司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很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
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并且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庄松林               施   平              王庆康




                                               2019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