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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施平)2019-04-26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施平作为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18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
用。
    现将2018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
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
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
关审批程序,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
对票及弃权票。


       二、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8年2月1日,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对公司及
子公司2018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新增财务资助
额度等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2、2018年3月29日,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对公司
及子公司2018年新增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3、2018年4月16日,对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018年4月27日,就公司2017年度相关事项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对2017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2017年日
常性关联交易、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变更名称等事项发表
了独立董事意见。
    4、2018年5月24日,对公司投资设立苏州工业园区迈塔新材料有限公司暨
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
    2018年6月4日,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投资设立苏州
工业园区迈塔新材料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5、2018年8月27日,就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期内相关事项和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对2018年上半年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2018年上半年对外担保、2018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018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6、2018年9月4日,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对2018年半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7、2018年10月12日,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公司为全资子
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8、2018年10月15日,对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018年10月26日,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对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公司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9、2018年11月9日,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对公司
与客户债务重组的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10、2018年12月4日,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相
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018年12月14日,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对关联
交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等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2018年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
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
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
控制的建立健全与实施,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财务状况及规范
运作等情况。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
就相关事项进行及时的沟通,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和市场
情况的变化,及时获悉公司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发展动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各项制度,特
别是保护投资者方面的制度,规范运作,规范信息披露,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三会决议执行
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及时了解公
司的动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
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
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及监管部门以各种方式组织的
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
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4、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是本人2018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2019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
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促进董事会的独立公正和高效运作,维护中小股东特
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能够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
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施   平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