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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公司与常州市建金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常州华日升投资有限公司、万载率然基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2019-04-26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常州市建金投资有
限公司、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常州华日升
    投资有限公司、万载率然基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业绩补偿协议

                                   之

                             补充协议二



本协议由下述各方于 2019 年【】月【】日在中国苏州市签署:

1、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大维格”)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北钟南街 478 号;苏州工业园区新昌路 68 号;
苏州工业园区双泾街 59 号三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陈林森




2、常州市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金投资”)

注册地址:钟楼区邹区镇名城嘉苑 A 区 12 号

法定代表人:陆亚建




3、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沿海基金”)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一号楼 B 区 4 楼 A506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沿海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徐锦荣)


                                       1
4、常州华日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日升投资”)
注册地址:钟楼区邹区镇东方绿岛花园 38 幢
法定代表人: 金伟


5、万载率然基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载率然”)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罗城镇罗城街 17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率然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天才)



在本协议中,以上主体单独称“一方”,合并称“各方”;建金投资、沿海基金、华
日升投资、万载率然以下合称“交易对方”。




鉴于:

    (1)苏大维格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股票已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股票简称“苏大维格”,
股票代码为 300331;

    (2)苏大维格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就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
向建金投资、沿海基金、华日升投资、万载率然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常州华日升反
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日升”或“标的资产”)100%的股权事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与交易
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业绩补偿协议》(下称“《购买资产
暨业绩补偿协议》”),并于 2016 年 9 月 8 日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暨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与《购买资产暨业绩补偿
协议》合称“原协议”),交易对方共同承诺,华日升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以下合称“业绩承诺期”或“补偿期限”)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4,488.94 万
元、5,900.89 万元及 7,351.20 万,合计不低于 17,741.03 万元。

    现各方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2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经友好协商,对盈利预测补偿相关
事项作出补充约定,以兹共同遵守:



一、补偿方式

    1.1 各交易对方特此同意,若业绩承诺期内华日升实现的承诺净利润合计低
于 17,741.03 万元的,各交易对方同意根据原协议约定的补偿金额计算方法以现
金方式向苏大维格进行补偿,并根据苏大维格董事会最终确定的补偿金额,在交
易对方收到苏大维格书面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补偿款项支付至苏大维格指定
银行账户。

    1.2 若业绩承诺期届满时,标的资产发生减值的,各交易对方还应根据原协
议的约定以现金方式向苏大维格进行补偿(如有)。

    1.3 交易对方之间就对苏大维格的业绩补偿事宜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二、其他

    2.1 本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合伙人(盖章)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
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2 本协议各方应当实施、采取一切合理要求的行为、保证或其他措施,以
使本协议及原协议约定的相关条款能够得到适当履行。

    2.3 本协议约定与原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本协议未作
约定的事项,以原协议的约定为准。

    2.4 本协议正本一式伍份,以中文书写,各方各执一份。



    (本页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常州市建金投资
有限公司、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常州华日升投资有限公司、万
载率然基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业绩补偿协议
之

补充协议二》之签章页)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4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常州市建金投资有限
公司、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常州华日升投资有限公司、万载率
然基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业绩补偿协议之

补充协议二》之签章页)




常州市建金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5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常州市建金投资有限
公司、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常州华日升投资有限公司、万载率
然基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业绩补偿协议之

补充协议二》之签章页)




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沿海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6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常州市建金投资有限
公司、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常州华日升投资有限公司、万载率
然基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业绩补偿协议之

补充协议二》之签章页)




常州华日升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7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常州市建金投资有限
公司、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常州华日升投资有限公司、万载率
然基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业绩补偿协议之

补充协议二》之签章页)




万载率然基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率然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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