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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19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作为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对收购苏州迈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收购苏州迈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8%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我们已事
前认可,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就
此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苏州迈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塔光电”)为
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 33.33%股权,目前迈塔光电业务发展较快,已具备

一定的盈利能力。本次公司收购迈塔光电 18%股权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
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本次交易已聘请具有相关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
构对迈塔光电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进行评估。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上述资产
评估机构截至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确定的评估值为依据,并经公司与交易对方
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审议和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收购迈塔光电 1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独立董事


        庄松林                 施   平              王庆康




                                                  2019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