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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关于2020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2020-01-21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0-007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
司 2020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随着公司银行外币借款、国际贸易业务规模的不断增加,为满足公司开展外
币业务控制汇率风险需要,实现公司目标利润和可持续发展,在风险可控范围内,
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特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用于金融衍生品交易
业务的资金最高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开展金

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
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
期和利率掉期)、货币互换业务等。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
    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特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用于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的资金最高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或等值外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

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应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
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目的。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市场价格等波动而造成金融
衍生品价格变动而导致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
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
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
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三)风险应对措施
    1.明确金融衍生品交易原则:金融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并结合市场情
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建设: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操作规范、审批权限、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
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金
融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
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
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充分了解办理金融衍生品的金融机构的经营资质、实施团
队、涉及的交易人员、授权体系,慎重选择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
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对衍生品的交易模式、交易对手进
行分析比较。
    5.专人负责: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波动剧烈或

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及时制订
应对方案。


    五、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会计政策核算准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
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
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监事会与独立董事意见

    1、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更好的规
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
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其相关决

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
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其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正常经营
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框架下,
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
制度的规定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