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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4-28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苏州
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
真的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
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因此,我们同意续聘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并且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
议。




        独立董事




            庄松林                施   平              王庆康




                                                 2020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