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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关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7-09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0-049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深创投制造
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不超过(含)20,408,163 股股
票,发行价格为 24.5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80%)。
    本次发行完成后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将成为公
司 5%以上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因与上市公
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
十二个月内,具有该规则所列举的关联人规定的情形之一的,视同为上市公司
的关联人。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公司与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
合伙)之间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在苏州与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
合伙)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0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苏州苏大维
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的议案,相关议案得到了一致表决通过。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
会的批准。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表决情况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
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本次交易尚须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行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926Y12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                          2,750,000 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创投红土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邓亮)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 2028 号罗湖商务中心
                                          290301 单元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
                    营);非证券业务投资、股权投资、创业股权投资(不得从事证
     经营范围
                    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
                    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
                                         经营项目是:无
     成立日期                           2020 年 6 月 28 日


    (二)关联方合伙人出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的执行事
务合伙人为深创投红土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
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性质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深创投红土股权投资管
 1                              普通合伙人         13,750          0.50%
           理(深圳)有限公司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
 2                              有限合伙人       2,250,000        81.82%
             金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
 3                              有限合伙人        200,000          7.27%
                 限公司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
 4                              有限合伙人        150,000          5.45%
                 限公司
         深圳市罗湖引导基金投
 5                              有限合伙人        100,000          3.64%
               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
 6                              有限合伙人         36,250          1.32%
                 限公司
                       合计                       2,750,000       100.00%


       (三)关联方主营业务情况及最近三年主要业务的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

       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成立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
尚未实际开展业务。
       (四)关联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处罚、诉讼或仲裁
等情况
       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代表最近五年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
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完成后,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将成为
公司 5%以上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创投制
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本次向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
合伙)发行的 20,408,163 股股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4.50 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
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定价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发行定价原则作
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主要内容,经董事会审议后,将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签订了《苏州苏
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之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认购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和《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交易是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扩充公司资本实力,应对行业特性和发展趋势所带来的新变化,增强公
司的行业竞争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有利于公司缓解
资金压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未来的发
展奠定基础。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
    2020 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
合伙)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南通招商江海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太和东方华胜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本次发行完成后,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
限合伙)将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述关系构成关联关系,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
恰当、合理,且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会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序,关联
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发行的价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机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
议》;
   2、《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
基金(有限合伙)之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5、《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之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
议》。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