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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18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0-056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7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
通知,并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
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林森
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全面修订《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发布的《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0 年 8 月

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
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信用品种,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
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
贷。
       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授信期限内,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林森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
表公司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苏州迈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迈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塔光电”)拟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 3,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
度,本公司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保证其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
拟为迈塔光电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迈塔光电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有助于解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迈塔
光电少数股东苏州视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讯通”)未能提供同比例
担保。但由于迈塔光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
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的利益。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对本次提供担保对象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
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
资金安全运行。
    包含本次担保额度,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的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林森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
表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因视讯通实际控制人陈愉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林森之女,迈塔光电为公
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企业,根据相关规则,关联董事陈林森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0 年 9 月 2 日 14:00 在苏州工业园区科教创新区新昌路 68 号公

司三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的及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