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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02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0-099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发出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2
 日的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 14:00 在苏州工业园区新昌路 68 号公司
三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林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有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4 人,代表公司股份 84,711,47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4749%,其中:参加现场会议并有效表决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 人,代表公司股份 84,582,4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7.41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 人,代表公司股份 129,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1%。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
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4,662,4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2%;反对 4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
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0,769,91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71%;反对 49,0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84,662,4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2%;反对 4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
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0,769,91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71%;反对 49,0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84,662,4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2%;反对 4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
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0,769,91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71%;反对 49,0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84,662,4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2%;反对 4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
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0,769,91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71%;反对 49,0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04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84,662,4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2%;反对 4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
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0,769,91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71%;反对 49,0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05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84,662,4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2%;反对 4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
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0,769,91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71%;反对 49,0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06 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84,662,4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2%;反对 4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
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0,769,91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71%;反对 49,0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07 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84,662,4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2%;反对 4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
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0,769,91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71%;反对 49,0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08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84,662,4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2%;反对 4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
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0,769,91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71%;反对 49,0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09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84,662,4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2%;反对 4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
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0,769,91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71%;反对 49,0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10 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84,662,4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2%;反对 4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
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0,769,91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71%;反对 49,0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上述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4,662,4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2%;反对 4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
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0,769,91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71%;反对 49,0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4,662,4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2%;反对 4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
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0,769,91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71%;反对 49,0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4,662,4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2%;反对 4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
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0,769,91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71%;反对 49,0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4,662,4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2%;反对 4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
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0,769,91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71%;反对 49,0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关于承诺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4,662,4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2%;反对 4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
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0,769,91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71%;反对 49,0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4,662,4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2%;反对 4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
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0,769,91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71%;反对 49,0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4,665,0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2%;反对 4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
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0,772,51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11%;反对 46,4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苏州迈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塔光电”)
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中,迈塔光电少数股东苏州视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视讯通”)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林森之女陈愉控制的企业,因视讯通未能按
照同等条件与出资比例向迈塔光电相应提供财务资助,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陈林森持有公司的股份 50,237,990 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4,427,0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4%;反对 4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
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10,772,51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11%;反对 46,4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8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了张隽律师、王伟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
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