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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24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以及《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我们作为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
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
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维业达”)吸收投资并增加注册资本有助于增强其资金实力,提高维业达利用
社会资本的融资能力,为公司中大尺寸高性能柔性触控产品产业化项目的顺利
推进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本次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遵
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由增资方与维业达各股东基于维业达目前经营现状和
未来发展规划,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并参考评估价值,经审慎、
合理协商一致确定。其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维业达增资扩股暨关联
交易事项。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可转债借款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维业达进行可转债借款主要系为满足其中大
尺寸高性能柔性触控产品产业化项目的资金需求。本次可转债借款事项是子公
司维业达与中电中金(厦门)智能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中电中金”)协商一致的结果,有助于缓解维业达资金压力,推
动公司中大尺寸高性能柔性触控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和中长期战略规划目标
的实现。本次可转债借款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审议及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与融资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本次维业达可转债融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庄松林                 施   平                   王庆康




                                                      2020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