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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关于2021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2021-02-05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1-014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公司开展对外贸易和外币借款过程中的汇率、利率波动风
险,合理控制汇兑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结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
需要,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特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用于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最高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本次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
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
期和利率掉期)、货币互换业务等。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
    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特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用于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资金最高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或等值外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
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
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市场价格等波动而造成金
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导致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
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
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三)风险应对措施
    1、明确金融衍生品交易原则:金融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并结合市场
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建设: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操作规范、审批权限、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
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金
融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
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
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充分了解办理金融衍生品的金融机构的经营资质、实施
团队、涉及的交易人员、授权体系,慎重选择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
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对衍生品的交易模式、交易对手
进行分析比较。
    5、专人负责: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波动剧烈
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及时制
订应对方案。


    五、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会计政策核算准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
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
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监事会与独立董事意见
    (一)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
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
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
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
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其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正常经营
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框架下,
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
制度的规定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