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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2021-08-1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大维格”)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
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1 号)核准,公司向 9 名
特定对象发行了 33,613,445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23.80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799,999,991.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7,737,371.18 元(不
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2,262,619.8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出具《验
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223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
理。

    根据《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      55,000.00            33,226.26
 2          SVG 微纳光制造卓越创新中心项目          55,671.61            3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120,671.61             78,226.26
    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入金额的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
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二、本次增资概述

       (一)增资方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32,262,619.82 元向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维旺科技”)增资,并由维旺科技向其全资子公司盐城维旺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维旺”)增资 332,262,619.82 元,增资款项用于实施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

       1、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维旺科技增资 332,262,619.82 元,其中,增加维旺
科技注册资本 75,000,000 元,其余 257,262,619.82 元计入维旺科技资本公积。
增资完成后,维旺科技注册资本由 7,500 万元变更为 15,000 万元。

       2、由维旺科技向盐城维旺增资 332,262,619.82 元,全部计入盐城维旺资本
公积。本次增资注入的资金将全部用于“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
的实施与建设。

       本次增资完成后维旺科技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维旺仍为维旺科技全资
子公司。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66490271XG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苏州工业园区钟南街 478 号

       法定代表人:朱志坚
    注册资本:7,5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7 年 07 月 11 日

    营业期限:2007 年 07 月 11 日至 2057 年 07 月 08 日

    经营范围:光学导光膜的加工生产、销售;背光源、背光模组、新型光电子
功能材料、精密按键、精密模具的研发、销售;精密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销售显示屏、数码产品、电子产品;并提供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及服务;本企业
自产产品的出口及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及原辅材料的进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维旺科技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维旺科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8,760.01                     46,369.39
     负债总额                   48,028.96                     37,176.88
      净资产                    10,731.05                     9,192.51
     财务指标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0,610.32                     36,047.51
     利润总额                     880.78                      1,916.59
      净利润                      752.91                      1,695.48
   注: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MA20BA8P3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三号路东 1 幢

    法定代表人:方宗豹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9 年 10 月 31 日
    营业期限:2019 年 10 月 31 日至******

    经营范围:光电子材料、手机零部件、计算机零部件、模具研发、制造、销
售;通用设备(除特种设备)研发、制造、销售、租赁;光电子器件、电光源、
显示器件制造、销售;显示屏、电子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维旺科技持有其 100%股权,公司通过维旺科技
间接持有其 100%股权。

    盐城维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9,717.68                    19,512.96
     负债总额                  9,695.97                      9,392.74
      净资产                   10,021.71                    10,120.22
     财务指标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2,673.78                      7,812.62
     利润总额                   -88.70                        133.22
      净利润                    -98.51                        171.44
   注: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资金使用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
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增资,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
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
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
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32,262,619.82 元向全资子
公司维旺科技,并由维旺科技向其全资子公司盐城维旺增资 332,262,619.82 元,
增资款项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维旺科技增资暨维旺科技向盐城维旺
增资,并投向由盐城维旺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
规定,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
维旺科技增资暨维旺科技向盐城维旺增资,并投向由盐城维旺实施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择机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议
案,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维旺科技增资暨维旺科技向盐城维旺
增资,并投向由盐城维旺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
规定,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维
旺科技增资暨维旺科技向盐城维旺增资,并投向由盐城维旺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维旺科技增资暨维旺科技向盐城维旺
增资,并投向由盐城维旺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维旺科
技增资暨维旺科技向盐城维旺增资,并投向由盐城维旺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择机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议
案,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增资以实施募
投项目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择机召开股东大会
审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
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核
查意见》之盖章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徐 欣               黄 萌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