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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关于2022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2022-03-12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2-024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公司开展对外贸易和外币借款过程中的汇率、利率波动风
险,合理控制汇兑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结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
需要,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特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用于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最高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前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金融
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实施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
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
期和利率掉期)、货币互换业务等。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
    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特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用于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资金最高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在授权额度
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
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
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市场价格等波动而造成金
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导致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
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
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三)风险应对措施
    1、明确金融衍生品交易原则:金融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并结合市场
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建设: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操作规范、审批权限、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
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金
融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
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
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充分了解办理金融衍生品的金融机构的经营资质、实施
团队、涉及的交易人员、授权体系,慎重选择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
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对衍生品的交易模式、交易对手
进行分析比较。
    5、专人负责: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波动剧烈
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及时制
订应对方案。

    五、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会计政策核算准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
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
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
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带来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有利于规避原材
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通过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锁定成本,
减少因产品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提高
公司竞争力,具备必要性。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相匹配,不存在投机性操
作。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
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
具体操作流程,具有可行性。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
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其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正常经营
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框架下,
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
制度的规定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
    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
业绩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制定了风险控制措施并采用
了恰当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