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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03-12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2-021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2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概述
           1、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2 年度拟与浙江美浓世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或关联企业、江苏金之
    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销售商品、采购商品等日常性关联交易,预
    计总金额为人民币 25,515.00 万元,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
    金额为人民币 16,068.07 万元。
           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浙江美浓
    世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或关联企业、江苏金之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
    属企业的交易构成日常性关联交易。
           3、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2022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审议事项属关联事项,根据相关规则,关联董事虞樟星回
    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
    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关联人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或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金额
               浙江美浓世纪集
                                              按市场价格
               团有限公司及其    销售微纳
                                              或比照市场           15,000            461.12       9,646.74
               下属企业或关联    光学产品
                                                价格
                   企业
向关联人销售
  产品、商品   江苏金之彩集团                 按市场价格
                                 销售微纳
               有限公司及其下                 或比照市场             8,000           94.35        5,573.47
                                 光学产品
                   属企业                       价格

                   小计               -               -            23,000            555.47      15,220.21
               浙江美浓世纪集
                                              按市场价格
向关联人采购   团有限公司及其
                                 采购商品     或比照市场             2,000           62.44         819.74
  原材料       下属企业或关联
                                                价格
                   企业
               浙江美浓世纪集
                                              按市场价格
向关联人提供   团有限公司及其
                                 合作研发     或比照市场              300              -                -
    劳务       下属企业或关联
                                                价格
                   企业

               浙江美浓世纪集
                                              按市场价格
               团有限公司及其
                                 合作研发     或比照市场              200              -                -
               下属企业或关联
                                                价格
接受关联人提       企业
  供的劳务
               江苏金之彩集团                 按市场价格
               有限公司及其下     代加工      或比照市场              15              0.93         28.12
                   属企业                       价格

          注: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上述交易均为预测,能否按照预计签订合同具有不确定性,不排除最终交易金额
      与预计额度有较大差异的可能。

          (三)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     实际发生                                                披露日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易内容       金额                                                  及索引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浙江美浓世纪
                                销售微
               集团有限公司                                                                        2021-4-
                                纳光学     9,646.74        9,000            19.37%     7.19%
               及其下属企业                                                                           28
                                产品
                 或关联企业                                                                        巨潮资讯
向关联人销售
               江苏金之彩集     销售微                                                                网
  产品、商品
               团有限公司及     纳光学     5,573.47        5,000            11.19%    11.47%       (www.cn
                 其下属企业     产品                                                               info.com
                                                                                                     .cn)
                   小计           -       15,220.21       14,000              -        8.72%
               浙江美浓世纪
向关联人采购   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商
                                        819.74        800      1.89%   2.47%
    原材料     及其下属企业     品
                 或关联企业
               江苏金之彩集
接受关联人提
               团有限公司及   代加工     28.12        15       0.06%   87.47%
  供的劳务
                 其下属企业
               总计                    16,068.07   14,815.00    -      8.46%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不适用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不适用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 2021 年度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较原预计数有所增加,其中向浙江美
      浓世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或关联企业销售金额较预计增加 646.74 万元,
      向江苏金之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销售金额较预计增加 573.47 万元,实
      际交易金额超过预计金额主要系因公司向浙江美浓世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
      企业或关联企业、江苏金之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销售的包装用定制化
      镭射膜、镭射纸等产品 2021 年度销售增长较快,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增强了
      公司相关产品的竞争力与下游需求。同时,销售产品的增加也导致了公司向关
      联方采购商品及劳务的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原
      预计金额不存在较大差异。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美浓世纪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浙江美浓世纪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浙江美浓丝网印刷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 20,000 万人民币,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三路 6
      号,法定代表人虞樟良,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经营
      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特定
      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工业设计服务;机
      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软件
      开发;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浙 江 美 浓 世 纪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总 资 产 1,642,260,073.01 元 , 净 资 产
1,085,987,304.06 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1,617,540,109.23 元,实现净利
润 169,769,758.86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董事虞樟星之兄虞樟良控制
的企业。虞樟星持有本公司 21,272,00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8.19%。
    (二)江苏金之彩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江苏金之彩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纸质包装品的生产
加工企业,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珠海
路 15 号,法定代表人马广禄,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
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江苏
金之彩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 498,389,038.09 元,净资产 210,580,505.76 元,
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313,873,934.72 元,实现净利润 25,812,729.62 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与江苏金之彩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了江苏维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持股占 70%,江苏金之彩集团有
限公司持股占 30%。
    (三)其他关联方
    除上述主要关联方外,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还可能与虞樟星及其
亲属控制的企业和江苏金之彩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微纳结构光学
产品方面发生交易。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长期合作,经营情况良好,履约能力强,
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022 年度预计
与浙江美浓世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或关联企业、江苏金之彩集团有限
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销售微纳光学产品、购买
原材料,以及与上述产品相关的合作研发、代加工等。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
于正常经营往来,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
双方将秉持诚信、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决
策权限和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合规性。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分别与关联人浙江美浓世纪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金之彩集团有限公
司签署了框架协议,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按照自愿、有偿、
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微纳结构光学产品主要为包装用定制化镭射膜、
镭射纸产品,由于该类产品所使用的技术难度大、工艺复杂,目前行业内具备
该类型产品研发、生产能力的企业较少,本公司为该类型产品的主要供应商,
且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为上下游关系并长期合作,熟悉产品性能要求,生产工
艺磨合较好,因此关联方向本公司采购。同时,关联方是部分终端厂商指定的
原材料供应商,因此本公司向其采购部分原材料。
    2、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发生的,对公司
的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以后仍将延续进行。
    3、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
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
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4、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就此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
场变化情况、业务规划等进行了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没有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 2022 年度预计
日常性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参考
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
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
    上述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
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且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
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东吴证券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