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维格: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2-03-1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大维格”)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苏大维格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及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达”)和
苏州迈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塔光电”)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
转及日常经营需要,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维业达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
财务资助额度、向迈塔光电提供不超过 6,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额度,借款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该等财务资助事项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内签订财务资助合同有效,借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
基准利率。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相关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
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
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对象维业达少数股东中苏州工业园
区维舟光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维舟光显”)、蒋林及迈塔光
电少数股东苏州视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讯通”)系公司关联人,本
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同时,维业达
及迈塔光电少数股东未根据出资比例向维业达及迈塔光电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060176059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南街 478 号
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28 日
注册资本:8,823.5294 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小红
经营范围:导电薄膜材料、触控传感器、触摸面板、新型光电元器件的产品
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生产导电膜;模具开发、制造与销售;计算机的研发、
设计、制造与销售;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及服务;从事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
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和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220.00 59.16%
苏州工业园区凡屏皆可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85.00 10.03%
周小红 795.00 9.01%
苏州工业园区维舟光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94.12 9.00%
共青城太格微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9.41 6.00%
胡朝昀 300.00 3.40%
蒋林 150.00 1.70%
杨哲 150.00 1.70%
合计 8,823.53 100.00%
维业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59.16%。视讯通持有维业达少
数股东维舟光显 40.00%的股权,且为维舟光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视讯通控股
股东陈愉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林森先生之女;公司董事兼总裁朱
志坚、董事兼副总裁蒋林、财务总监李玲玲合计持有维舟光显 20.00%股权。董
事兼副总裁蒋林持有维业达 1.7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维业达少数股东维舟光显、蒋林先生为公司关联方。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5,427.12 27,716.70
负债总额 32,893.42 32,841.74
净资产 -7,466.30 -5,125.03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8,109.32 6,633.51
净利润 -2,662.44 -2,644.26
注:2021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其他
维业达不存在被质押、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苏州迈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WR1A28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新昌路 68
号
成立日期:2018 年 6 月 22 日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钦华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光电薄膜、微纳光学元件、光电材料
及制品、精密模具,并提供维护服务和售后服务;光电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上述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80.00 51.33%
苏州视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2,920.00 48.67%
合计 6,000.00 100.00%
迈塔光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51.33%。迈塔光电少数股东
视讯通的控股股东陈愉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林森先生之女,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迈塔光电少数股东视讯通
为公司关联方。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555.65 8,679.60
负债总额 1,128.84 4,744.59
净资产 3,426.81 3,935.01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270.50 9,200.00
净利润 -514.57 -923.25
注:2021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其他
迈塔光电不存在被质押、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苏州视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苏州视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MFCGH42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4、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 199 号 B07 楼 329 室
5、成立日期:2016 年 2 月 19 日
6、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7、法定代表人:陈愉
8、经营范围: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电子科技、计算机软硬件技术领域内
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企业孵化管理;会展服务;企业
管理培训(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培训);科技项目孵化;销售:计算机
软硬件、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办公设备,从事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陈愉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10、经查询,视讯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公司不存在为视讯通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情况,也不存在其
他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形式变相为视讯通提
供财务资助情形,公司与视讯通无经营性往来。
(二)苏州工业园区维舟光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公司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维舟光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241JUY0T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视讯通(委派代表:陈愉)
5、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 199 号 A05 幢 3 楼 012 号工位(集群登
记)
6、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15 日
7、注册资本:1,890 万元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关联方视讯通作为普通合伙人持有维舟光显 40%的份额,关
联方朱志坚、蒋林、李玲玲作为有限合伙人合计持有维舟光显 20.00%的份额,
卞文涛、陆丽华、浦东林、乔文等 16 位有限合伙人合计持有维舟光显 40%的份
额。
10、经查询,维舟光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维舟光显自成立以来主要作为公司核心管理和技术人员持有维业达股权
的持股平台,未实际经营其他业务。公司不存在为维舟光显提供担保、财务资助、
委托理财情况,也不存在其他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
金往来形式变相为维舟光显提供财务资助情形,公司与维舟光显无经营性往来。
(三)蒋林
1、姓名:蒋林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住所:苏州工业园区***
5、关联关系:蒋林系公司董事、副总裁,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6、经核实,蒋林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借款协议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将根据控股子公司维业达及迈塔光电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及资金安排
计划,与上述两家被资助对象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协议进行财务资助,届时将
约定提供财务资助的方式、期限、金额、利息等内容,具体条款以双方签署的协
议为准。
五、公司累计提供对外资助的金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亦不存
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目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以及风险防范措施
1、维业达目前处于业务上升期,其进行了较大金额的产业化投资建设、具
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迈塔光电处于业务转型期,上述两家控股子公司对日常流动
资金需求较大,本次公司向其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保障其生产经营,支持其业
务开展,对其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2、维业达是公司与关联方维舟光显、蒋林及其他第三方股东共同投资的企
业,迈塔光电是公司与关联方视讯通共同投资的企业,本次维业达及迈塔光电少
数股东未能按照同等条件与出资比例向维业达及迈塔光电相应提供财务资助,但
考虑到公司对维业达及迈塔光电的控股地位、公司集团化管理的运营模式及财务
资助有偿原则等因素,在公司向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够对被资助象
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因此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
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对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对象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
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
八、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经核查,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维业达和迈塔光电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缓解其资金压力,保障
其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本次维业达及迈塔光电少数股东未能按照同等
条件与出资比例向维业达及迈塔光电相应提供财务资助,但基于公司对维业达及
迈塔光电的控股地位、公司集团化管理的运营模式及财务资助有偿原则等因素,
公司能够对维业达和迈塔光电实施有效管理与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及风险可
控。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资金使用费用定价公允,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
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维业达和迈塔光电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
本次苏大维格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
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关联交易参考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定价公允;本次关联交易系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所述,东吴证券对苏大维格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
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 欣 黄 萌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