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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7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要求,作为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相关资料进行
审阅并向公司相关人员询问了有关情况,经过认真的事前审查,发表如下事前
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执业资格,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担任公司审
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切实履行双方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 年度的
审计工作,并且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杨   政                殷爱荪                    任   佳




                                                       2022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