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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24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3-015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发出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3 月 24
 日的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3 月
 2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 14:00 在苏州工业园区新昌路 68 号公司
三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林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有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1 人,代表公司股份 95,127,47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35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并有效表决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 人,代表公司股份 81,919,9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1.54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6 人,代表公司股份 13,207,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64%。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
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95,097,0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0%;反对 3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
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23,783,11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23%;反对 30,4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被担保方之一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维业达”)少数股东中苏州工业园区维舟光显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系公司关联方,且维业达少数股东因资金实力有限等因素未能提
供同比例担保,根据相关规则,关联股东陈林森持有的公司股份 47,659,390 股、
关联股东朱志坚持有的公司股份 2,382,568 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5,055,1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6%;反对 3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
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23,783,11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23%;反对 30,4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交易内容包含公司与第二大股东、董事虞樟星之
兄 虞 樟 良控 制 的企 业 发生 日 常性 关 联交 易 ,关 联 股 东虞 樟 星持 有 公司 股 份
21,272,004 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3,825,0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8%;反对 3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
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
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 23,783,11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23%;反对 30,4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了张隽律师、王伟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
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
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