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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殷爱荪)2023-04-26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殷爱荪作为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任职期间的工作中诚实、勤勉、
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
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
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
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
出席。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
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2 年 1 月 22 日,对受让苏州中为联创微纳制造创新中心有限公司部
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022 年 1 月 27 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对
受让苏州中为联创微纳制造创新中心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2、2022 年 3 月 4 日,对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
计、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
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
    2022 年 3 月 11 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对
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司向子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公司 2022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 年 3 月 24 日,对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预计暨担保额度调整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022 年 3 月 29 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对
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授信额度调整、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担保额度调整、进一步明确 2022 年度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目的及可行性分析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 年 4 月 16 日,对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022 年 4 月 26 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对
2021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1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聘请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 年 6 月 29 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可转债借款进展暨可转债转股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2 年 8 月 26 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对公司 2022 年上半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2022 年上半年对外担保、2022 年
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2022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子公司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 年 9 月 7 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 年 9 月 16 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对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 年 10 月 10 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
案,对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2 年度按照
公司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
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
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
制的建立健全与实施,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财务状况及规范运
作等情况。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就
相关事项进行及时的沟通,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和市场情
况的变化,及时获悉公司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发展动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各项制度,特别
是保护投资者方面的制度,规范运作,规范信息披露,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三会决议执行
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及时了解公
司的动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
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
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及监管部门以各种方式组织的
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
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4、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是本人 2022 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2022 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谨慎、
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促进董事会的独立公正和高效运作,维护中小
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能够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
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殷爱荪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