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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大维格: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2023-04-2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大维格”)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对苏大维格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部分产品需要出口、部分原材料需要进口,公
司及子公司在进出口业务中也涉及外币贷款等业务。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
因素影响,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公司开展对外贸易和外币
借款过程中的汇率、利率波动风险,结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使
用部分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合理控制汇兑风险对公司经营的影
响程度,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用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最高额度不得超
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审批额度内行使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部分产品需要出口、部分原材料需要进口,公
司及子公司在进出口业务中也涉及外币贷款等业务。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
因素影响,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公司开展对外贸易和外币
借款过程中的汇率、利率波动风险,结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拟使用最高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或等值
外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
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及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标的;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
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
的信用交易。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审批额度内行使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四)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存在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市场价格等波动而造成外
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导致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
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
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应对措施

    1、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原则: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
为目的,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建设:公司已制定严格的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
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
制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
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工具
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充分了解办理外汇衍生品的金融机构的经营资质、实施
团队、涉及的交易人员、授权体系,慎重选择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
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对衍生品的交易模式、交易对手
进行分析比较。

    5、专人负责:设专人对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波动剧烈
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及时制
订应对方案。


三、外汇衍生品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和会计政策核算准则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
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上述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
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
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内部已经建
立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机制,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同意将该项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
业绩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已就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制定了风险控制措施并采用了恰当的会计政策及核
算原则。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
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   欣             黄   萌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