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日科技: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永平)2021-04-23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永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和第四届
董事会成员中的独立董事,2020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工
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
将 2020 年度本人履职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
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 2020 年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0 年度召开董事会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数
7 7 0 0
2020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 7 次。本人对各次董
事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审议后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2020 年度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出席次数
1 1
2020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 1 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详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
1
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主要有:
1、2020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就 2019 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9 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及津贴、
购买董监高职业责任险、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董事会换届并推选第四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就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2020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就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
3、2020 年 5 月 15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就公司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4、2020 年 6 月 29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就公司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5、2020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就公司 2020 年
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2020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6、2020 年 12 月 30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就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发表独
立意见。
本人认为 2020 年度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
事会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审计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时刻关注公司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
立董事职责。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查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
行监督。2020 年,本人召集并主持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提出了有效建议。
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2020 年任职期间,本人参加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并对公司审计部门工作进行指导,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多次有效沟通,对公司的
内控制度建设、财务信息披露、审计机构聘请等方面提出了有效建议。
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2020 年,本人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
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
料,及时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表达了相
关意见。
2、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
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意识,形成自觉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综述
2020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主动、专业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
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为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管理进步做出了
应有贡献。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
效配合和支持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同时祝愿公司在新的一年里能够开拓创新、
再创佳绩,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吴永平
2021 年 4 月 21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