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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日科技: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汉斌)2021-04-23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汉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
员中的独立董事,2020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诚实、
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 2020 年
度本人任职期间(2020 年 5 月 15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履职总体情况报告如
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
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 2020 年任职期间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0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召开董事会次数
                5                     5             0            0

       2020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 5 次。
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审议后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
权意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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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召开股东               出席次数
               大会次数
                   1                                1

    2020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 1 次股
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详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
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主要有:
    1、2020 年 5 月 15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就公司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2、2020 年 6 月 29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就公司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3、2020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就公司 2020 年
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2020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4、2020 年 12 月 30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就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发表独
立意见。
    本人认为 2020 年度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
事会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审计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时刻关注公司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
立董事职责。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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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本人任职期间,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指导和监督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
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并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
的关系,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协助制定和审查公司内控管理制度,提
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本人 2020 年任职期间,召集并主持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并对公司审计部门工作进行指导,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多次有效沟通,对公司的
内控制度建设、财务信息披露、审计机构聘请等方面提出了有效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
料,及时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表达了相
关意见。
    2、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
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意识,形成自觉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综述
    2020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主动、专业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
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为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管理进步做出了
应有贡献。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
效配合和支持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同时祝愿公司在新的一年里能够开拓创新、
再创佳绩,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张汉斌
                                                        2021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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