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兆日科技:平安证券关于兆日科技超募资金永久补流的核查意见2021-04-23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日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兆日科技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93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00 万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64,400 万元,扣除承
销及发行费用人民币 5,651.1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748.85 万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2]
第 1038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中的 7,541.61 万元用于“电子支付密码系统升级改造项
目”,4,025.72 万元用于“金融票据防克隆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其余 47,181.52
万元为超募资金。

    (二)公司超募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4,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4,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
    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4,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42,000 万元补充流动
资金,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余额 16,026.67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5,181.52 万元,
利息净收入 10,845.15 万元。公司剩余超募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
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超
募资金 14,000 万元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
募资金总额的 29.67%。

    通过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和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及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因此,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合理的,更是必要的。

    三、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
实施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
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3、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
外披露。

    四、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4,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2
资金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4,000 万元永久补充经营所
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
用超募资金 14,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14,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公司业务发展所
需,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已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
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对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已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公司在最近 12 个月内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
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3)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
效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4,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茵                   甘   露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