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9-03-30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30日召
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原
股东业绩补偿及回购股份的议案》。2019年2月19日,上海鑫秩文化传播有限公
司应补偿股份91,913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
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806,322,105股减少至806,230,192股。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中
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变更注册资本。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80632.2105 万元。 80623.0192 万元。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80632.2105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80623.0192
第十九条
万股,均为普通股。 万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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