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9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二一年四月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
职守,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
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决议等执行
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保障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
发展。
一、2020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九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文化产业基金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二)2020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
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
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
象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拟引入战略投资者
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
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填补回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的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三)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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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
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
交易确认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公司符
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
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非
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
案》。
(四)2020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了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2020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
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与特定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六)2020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
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七)2020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
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八)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监事出
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九)2020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监事出
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以债
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二、2020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0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列席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
状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监督与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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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运作,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管理制度是规范的;各项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能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规定,没
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
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
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对
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0,040.00万元。公司2020年度累计和当期不存在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其他情形。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0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没有损害股东权益和公司
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1、2020年2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
文化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匠兴股权投资(苏州)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匠兴股权投资”)拟与上海双创文化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双创文化投资”)、上海旭巢企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旭巢企
管中心”)和上海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创投资”)共同设立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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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创新文化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2、2020年5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年8月,鉴于再融资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经
与中介机构深入沟通和审慎分析,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20年度,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七)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我们认
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但个别制度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八)对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
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年年度
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报告。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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