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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文化: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1-12  

                        证券代码:300336             证券简称: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98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1年11月1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2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2、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虹梅路3081号虹桥基金小镇85-B栋一楼会议室
   3、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震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
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股东、股东代理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名,代表股份188,733,340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23.4094%。
   其中: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名,代表股份163,973,280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33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名,代表股份24,760,0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711%。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代表以现场或者视频方式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
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8,644,3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8%;反对
89,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67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05%;反对 89,0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8,644,3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8%;反对
89,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67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05%;反对 89,0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8,644,3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8%;反对
89,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67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05%;反对 89,0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对本
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所律师认为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上海市锦
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