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8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二二年四月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
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股东大会决议等执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
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保
障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一、2021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
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
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
告>的议案》、《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
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
监事2020年度薪酬确定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
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
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关于预计2021年度
向控股股东之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的
议案》。
(三)2021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
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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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6月30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之关联方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体监事出
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六)2021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体监事出
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公司债
券兑付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上海高胜致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及上海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公司债券兑付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全体监事
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1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列席了公司2021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规范
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
了监督与核查,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运作,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管理制度是规范的;各项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能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规定,没
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
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
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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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对
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6000万元。公司2021年度累计和当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其他情形。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没有损害股东权益和公司
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
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
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七)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我们认
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八)对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
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年年度
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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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报告。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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