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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新文: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8-27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
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
计。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之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全资子公司拟向关联方上海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专项用
于归还银行贷款,保证了全资子公司资金周转需求,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
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陈华、曹中、孙文洁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