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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麦克奥迪:关于业绩承诺方对北京麦克奥迪能源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2022-04-07  

                        关于业绩承诺方对北京麦克奥迪能源技
        术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2]361Z0232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1-2


2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3-4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
                                                    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100037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RSM China CPA LLP

                                                    Tel:+86 010-66001391
                                                    Email:international@rsmchina.com.cn


             关于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方对北京麦克奥迪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2]361Z0232 号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麦克奥迪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业绩承诺方对北京麦克奥迪能源技术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麦克奥迪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
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任。我们的
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麦克奥迪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
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
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
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麦克奥迪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北京麦克奥迪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麦克奥迪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




                                    1
   (此页无正文,为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2]361Z0232
号审核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张慧玲(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卉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许国静


                               2022 年 4 月 2 日

                                   2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方对北京麦克奥迪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重组标的北京麦克奥迪能源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麦迪能源公司”)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编制了本说
明。

       一、 重组方案概述

     根据本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与天津科睿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
科睿博”)、SHER HOCK GUAN 先生(天津科睿博实际控制人)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
本公司以现金支付方式向天津科睿博购买其持有的北京麦克奥迪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原
名“北京科睿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63.82%股权。

       二、 业绩承诺内容

     在本次资产重组中,SHER HOCK GUAN 先生与天津科睿博(合称业绩承诺方)同
意对北京麦迪能源公司在 2018-2021 年度业绩承诺期间每个会计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进行承诺。业绩承诺内容如下:

            年   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业绩承诺数(单位:人民币万元)           -70             375           858         1557

     三、 北京麦迪能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北京麦迪能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
门分所审计,于 2022 年 4 月 2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2]361F0607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经审计的北京麦迪能源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为-487.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及股权激励费用后的净利润为-418.97 万元,因而未实现 2021 年度的业绩承诺。

     四、 业绩承诺未实现的原因

     北京麦迪能源公司主要负责能源业务的系统开发和技术支持。能源业务是公司需孵
化的项目,无论是业务模式还是市场推广均需要摸索和创新。由于新冠疫情、业务团队
                                             3
的更替、市场竞争等因素,近两年北京麦迪能源公司相关的能源平台开发和平台运维业
务的发展情况受到了不利影响,2021 年整体业务收入低于预期,从而导致当期实际业绩
未达到预期。

    五、 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一)调减预估的股权转让款

    因北京麦迪能源公司 2021 年当期实际业绩未达到同期业绩承诺数,且 2018 年度至
2021 年度实际业绩之和为负数,因此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本公司 2021 年度
需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为 0 元,相应调减后续应付股权转让款 1,402.44 万元。

    (二)业绩补偿

    2018 年度至 2021 年度,北京麦迪能源公司累计实际业绩为-482.57 万元,本公司根
据《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计算 2021 年应收业绩承诺方的业绩补偿金额为 1,852.47 万
元,并与业绩承诺方进行了沟通,本公司将积极督促业绩承诺方履行补偿义务。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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