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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空板业: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8年1月)2018-01-23  

						                        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18 年 1 月)




    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包括

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

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 从

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

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组织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8-2020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2018 年主营业务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2019 年主营业务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2020 年主营业务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5%




    针对预留股票部分授予后的各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2019 年主营

                                   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2020 年主营

                                   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5%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目前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优秀/良好、合格、

不合格三档,对应的考核结果如下:




  等 级               优秀/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系数           100%              8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

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

度=个人层面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档,则激励对象可按照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为不合格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本激励

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六、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

  (一)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考核结束

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二)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向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

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三)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七、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申请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前一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18-2020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考核一

次。

    八、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

    董事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及数量。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

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