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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空板业: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18-02-09  

						                   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备

忘录 8 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8 年 2 月 8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

理办法》、《备忘录 8 号》以及《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

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的

规定。

    2、列入本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实施 2018 年股权激励计

划时在公司任职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

    3、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4、激励对象不存在参与两个及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法律、

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以 2018 年 2 月 8 日为授予日,向 4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62.056

万股限制性股票。




                                    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