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智造: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28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太空
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
认真审议后,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东经天元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北京西
直门支行申请的伍佰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东经天元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经天元”)为太空智造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能够满足东经天元业务
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东经天元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为东经天元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上述担保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担
保满足东经天元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我们同意公司为东经天元向华夏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申请的伍佰万元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
司章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 2019 年度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
表决,其他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主要系: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根据市场实际需求与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采购及销售的策
略、渠道等,具有其合理性,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
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冯 东
陈 群
赵继平
2019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