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智造: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30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太空智造 公告编号:2019-081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新发布
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修订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
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
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
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要求境
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准则。(上述所有企业会计准则统称
“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
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执行。
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的情形。
(二)变更前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
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
定执行相关会计政策;按照2019年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执行财务报表列报格式;其余未变
更或者未到执行日期的仍执行原有规定。
(四)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实施日期执行,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自2019年1月1日执行;
《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自2019年半年度报告开
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上述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化
1、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
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
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
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
账面价值;
3、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
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列示)”;
5、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
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填列;
6、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
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
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据,但应当对
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追溯调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
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
等主要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
述前期可比数据,但应当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追溯调整。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
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是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
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