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太空智造: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6-30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
订)》及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后,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调整如下:

    公司董事长马超先生薪酬 60 万元/年(税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俞
珂白先生、汪逸先生依据其所担任的公司经营管理职务及岗位职能领取薪酬,不
享受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及不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
及独立董事津贴为 10 万/年(税前)。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是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
定的,能体现责、权、利的一致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该议案的制定、
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高级副总经理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樊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王全先生、卢更生先生、钱
卫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1
    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汪逸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俞珂白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经
理,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的身份资历以及专业素养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取得
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符合相关任职资格,且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职
务,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或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被聘任
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业知识,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
有利于公司的发展。董事会会议程序合法合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汪逸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俞珂白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经理,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李争朝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李争朝先
生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项良宝先生为董事会秘书,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的身
份资历以及专业素养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取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
符合相关任职资格,且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职务,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之情形;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或
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被聘任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
行业知识,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董事会会议
程序合法合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形。




                                   2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项良宝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四、《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靳先凤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靳先凤女士
仍在公司任职。

    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项良宝先生为财务总监,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的身份
资历以及专业素养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取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符
合相关任职资格,且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职务,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之情形;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或
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被聘任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
行业知识,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董事会会议
程序合法合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项良宝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孙锋




         王琴




         陈欣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9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