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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空智造: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2020-06-30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因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辞职,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
监事会部分成员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高级管
理人员部分离任人员原定任期届满日为 2021 年 5 月 15 日。现将第七届董事会、
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离任人员持股及减持承诺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董事离任情况

    1、非独立董事离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樊立先生、樊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职务,辞职后,樊立先生、樊志先生仍
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樊立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00,845,64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0.33%,通过“云门智造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股 份 1,406,364 股 , 占公司 总股 本的 0.28% ;樊 志先 生直 接持 有公司 股份
101,126,8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38%,通过“云门智造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4,740,3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6%。樊立先生、
樊志先生离任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作出的相关承
诺,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独立董事离任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冯东先生、陈群先生、赵继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
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冯东先生、陈群先生、
赵继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东先生、陈群先生、赵继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其他直系亲属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此
外,冯东先生、陈群先生、赵继平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公司监事离任情况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高丽萍女士、赵欢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高丽萍女士、赵欢先生仍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丽萍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赵欢先生
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793,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赵欢先生离任后将
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作出的相关承诺,亦不存在应当
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1、总经理、副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樊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副总经理王
全先生、副总经理卢更生先生、副总经理钱卫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
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王全先生、卢更生先生、钱卫华先生仍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樊立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00,845,64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0.33%,通过“云门智造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股 份 1,406,364 股 , 占公司 总股 本的 0.28% ;王 全先 生直 接持 有公司 股份
2,136,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3%;卢更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6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钱卫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55,22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33%;樊立先生、王全先生、卢更生先生、钱卫华先生离任后将继
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作出的相关承诺,亦
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财务总监

    公司财务总监靳先凤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
靳先凤女士仍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靳先凤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他直系亲属
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此外,靳先凤女士不存在
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四、其他事项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原定任职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
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2、《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所作出的股份转让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樊立与樊志、赵欢(樊立和樊志的关联自然人)
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
份。”
    (2)时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樊立、樊志、赵欢、王全、钱卫
华、卢更生的承诺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
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
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另外,樊立和樊志的关联自然人赵欢参照樊立和樊志
的上述承诺进行股份锁定, 其锁定期与樊立和樊志相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均严格遵守了该等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
的行为。上述内容仍在有效期限内的,相关人员离任后将继续遵守该等股份转让
限制性承诺。

    特此说明。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