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太空智造: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8-28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太空
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意见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符合创
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提
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
见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内容切实可行,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
状况、经营实际、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有助于
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提


                                    1
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内容切实可行,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状况、
经营实际、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有助于优化公
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
划、财务状况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实施的背景和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
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
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修订稿)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我们认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符合国
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
展趋势,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2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

       六、《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
施(修订稿)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本
次发行完成后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
措施。公司所预计的即期收益摊薄情况合理,填补即期收益措施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 2020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措施做出了相应的承诺,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事宜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
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填补措施
及承诺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我们一致同意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
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承诺(修订稿)
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八、《关于修订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
协议>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太空智造与合肥岭岑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修订后的


                                     3
《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我们认为,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的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
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修订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
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九、《关于<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
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3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
(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编制的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募集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相关公告。我们认为,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发展,涉及的关联交易
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提交
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十、《修订股东大会授权事项相关表述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根据股东
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中的具体表述进
行修订。我们认为,上述修订系由于法规更新从而对具体表述进行修订,不涉及
授权内容和范围的变更,不属于依法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
的事项。

     我们一致同意将《修订股东大会授权事项相关表述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4
   (本页无正文,为《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欣




         孙锋




         王琴




                                                     2020 年 8 月 2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