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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方数科: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7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1-054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以电话、

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

通知。并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

参加董事 7 人,实参加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独立董事向

董事会递交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

职。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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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经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年报提示性

公告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和回

购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9 年 7 月实施了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

份的第三次解禁部分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监事会发表的意见、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

容敬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汪逸已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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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及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 197,707,828.28 元,2016 年营业收入 331,798,124.28

元;依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解除限售的条件“以 2016 年主营业

务收入为基数,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5%”,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已授予但未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的 2,225,098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5 元/股。

      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李依凝、付心建等 2 人因个人原因已

离职,已不符合 2018 年股权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

司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 1,017,800 股,回购价格为 5 元/股。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司 在 中 国 证 监会 指 定 创 业板 信 息 披 露网 站 巨 潮 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

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对此

发表了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汪逸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公司业绩未达标,根据激励计划约

定,公司拟回购注销第三个限售期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225,098 股;同时因原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所持已授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017,800 股。综上,本次拟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 3,242,898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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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496,114,864 股减至 492,871,966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96,114,864 元变更

为人民币 492,871,966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减

少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参见本公告附件—章程修正对照表。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2,334,520.18 元,2020 年初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未分配利润 64,988,109.49 元,2020 年末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未

分 配 利 润 为-527,346,410.69 元 ;2020 年 初 母 公 司 可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润 为

-205,288,809.55 元,2020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7,909,741.93 元,2020 年末

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33,198,551.48 元。2020 年末合并报表资本公积余

额 75,734,002.44 元。

     考虑到公司 2020 年的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需要,2020 年度分配方案

为: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0 年度审计

机构,公司对其工作能力、敬业精神、负责态度等方面均表示满意。现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发表赞同《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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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汪逸先

生、俞珂白先生、刘爽女士、许翔女士 4 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以上提名均已取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任期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为确保董

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原非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

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根据提名结果,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马超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

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

人进行表决。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孙锋先

生、王琴女士、孙剑非先生 3 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

人简历详见附件,以上提名均已取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任期自 2020 年度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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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

义务和职责。

     根据提名结果,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欣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

务,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八届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

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表决。独立董事提名人、候选人相关声明详见与本公告

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

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二)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 2020 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

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各项自查减值准备和本次核销资产事项,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年度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助于提

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

司本次计提 2020 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

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

告的《关于计提 2020 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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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一

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刊登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立方数科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为自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 2020 年 5 月

28 日至 2021 年 5 月 27 日。

     为了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后续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将上述决议有效期延长,期限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有效

期延长至 2022 年 5 月 26 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

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的

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为了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后续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上述授权有效期延长,期限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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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期延长至 2022 年 5 月 26 日,授权内容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关

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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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章程修正对照表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六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9,611.4864 万元。                        49,287.1966 万元。

 第十 九条             公司 股份 总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49,611.4864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49,287.1966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 49,611.4864 万股。                 普通股 49,287.1966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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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

     汪逸先生,196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毕业

于清华大学,热能工程系空调工程专业,工学学士。1985 年—1988 年在原兵器

工业部第五设计研究院任助理工程师,1987 年—1993 年任北京华远工程软件公

司副总经理,1993 年—1998 年任北京正华电子技术公司总经理,1998 年—2003

年北京荣创达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 年—2006 年北京盖德龙软件科技

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 年—2016 年北京东经天元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

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汪逸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52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51%,汪逸先生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被判处过任何刑罚;未担任过破产

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未担任过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未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未有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非本公司现任监事;未在本公

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职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

形;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4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俞珂白先生,1980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理工

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香港大学、复旦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上海交通

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

院博士生在读。曾任上海益定林实业有限公司总裁、民生通社区电子商务(中国)

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岭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粤岭体育文化发展(上海)有

限公司总裁、上海乐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岭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

经理兼董事、无锡食科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无锡涌园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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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监事、上海尚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尚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苏州孜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现在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经理。

     俞珂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

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

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其在持有公司 6.5%股份的股

东宁波岭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岭南投资有限公司

担任副总裁,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

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列的不得被

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刘爽女士,1982 年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历任,长城(天津)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部门副总经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战略客户部(并购重组部)高级经理。现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资产保全部高级经理,资产经营三部高级经理,公司董事。

     刘爽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不存在禁入尚未

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

《“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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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翔女士,198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北

大学,行政管理、金融学双学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企业经济学硕士学位在读。

2011 年加入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总裁办秘书、营销经理、合肥分

公司负责人,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圆梦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粤

岭体育文化发展(上海)有限公司监事,道岭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监事,

岭域文化旅游发展(重庆)有限公司监事,重庆黍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六安乐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

      许翔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不存在禁入尚未解

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

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其在持有公司 6.5%股份的

股东宁波岭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方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

司担任上海分公司负责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2)独立董事简历

     孙锋先生,197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会

计学博士,南开大学金融学硕士。

     2006 年 7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2014 年 4 月至 2016 年 7 月,担任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137.SZ)

董事;2014 年 8 月至 2017 年 9 月,担任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002615.SZ)独立董事;2014 年 10 月至 2016 年 8 月,担任无锡新宏泰电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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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股份有限公司(603016.SH)独立董事;2014 年 12 月至 2019 年 8 月,担任保

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600550.SH)独立董事,2014 年 6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634.SZ)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

事,上海汉上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康橙投资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康橙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上海康橙酒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嘉兴汉上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经理、执行董事,广东康橙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兼执行董事,珠海丽珠试

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并在南开大学、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担任校外硕士研究生

导师等职务。

     孙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不存在禁入尚未

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

《“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

     王琴女士,197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

财经大学,管理学博士,民建会员。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企业管理研究所所长;加拿大

卡尔加里大学、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访问学者;出版《跨国公司商业模式》、

《顾客锁定》等专著。2009 年至 2011 年担任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18 年至今担任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琴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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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不存在禁入尚未

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

《“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

     孙剑非先生, 197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美国南加

州大学金融学博士。

     曾在美国内华达大学雷诺分校任教,曾兼任 Eagle Peak Fund LP 等对冲基

金的咨询顾问,2010 年 9 月起曾先后在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和南

京审计大学社会与经济研究院任教,并在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任兼职教授、

博士生导师,入选了国家财政部组织的 2014 年第五批全国学术类会计领军(后

备)人才项目、以及 2012 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

金融学院(SAIF)副教授,党委委员,MBA 项目学术副主任,晨鸣纸业、天沃科

技、跃岭股份、南亚新材独立董事,曾为益海嘉里、申科股份、招商地产、万达

信息等中外上市公司提供咨询和培训。

     孙剑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不存在禁

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

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

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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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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