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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方数科: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19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 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1-066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于2021年4月27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布了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年5月18日上午10:00,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马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 10 名,所持(或代理)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50,286,47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1361%。其中,参加表决的中

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7 名,代表股份数 14,127,409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476%。

      2、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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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6名,所持(或代理)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40,212,3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055%。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

资者共3名,代表股份数4,053,3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17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名,代表股份数10,074,097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06%。其中,参加表决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4名,

代表股份数10,074,0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30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

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285,075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

反对1,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126,0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1%;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285,075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

反对1,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126,0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1%;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285,075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

反对1,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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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126,0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1%;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285,075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

反对1,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126,0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1%;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285,075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

反对1,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126,0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1%;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和回购数

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765,075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

反对1,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126,0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1%;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汪逸先生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

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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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47,765,075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

反对1,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126,0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1%;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汪逸先生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285,075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

反对1,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126,0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1%;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285,075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

反对1,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126,0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1%;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285,075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

对1,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126,0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1%;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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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11.01、选举汪逸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0,134,6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81%;其中,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3,975,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的 98.9255%。

     汪逸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选举俞珂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0,134,6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81%;其中,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3,975,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的98.9255%。

     俞珂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3、选举许翔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0,134,6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81%;其中,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3,975,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的98.9255%。

     许翔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4、选举刘爽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0,134,6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81%;其

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3,975,61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8.9255%。

     刘爽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12.01、选举孙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0,134,6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81%;其

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3,975,610股,占出席会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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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8.9255%。

     孙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2、选举王琴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0,134,6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81%;其

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3,975,61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8.9255%。

     王琴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3、选举孙剑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0,134,6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81%;其

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3,975,61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8.9255%。

     孙剑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3.01、选举汪志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50,134,6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81%;其

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3,975,61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8.9255%。

     汪志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3.02、选举任斐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50,134,6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81%;其

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3,975,61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8.9255%。

     任斐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 2020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157,975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45%;

反对128,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股份的0.2555%;弃权0股, 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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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3,998,9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904%;反对12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9096%;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285,075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

对1,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126,0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1%;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285,075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

反对1,4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126,0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1%;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9%;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施刚、刘瑞奇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及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