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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方数科: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达到1%的公告2022-03-18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2-019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达到 1%的公告

           公司股东宁波岭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1),持有公司股份 32,247,46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03%)
       的股东宁波岭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岭楠”)计划在
       未 来 6 个 月内 以集 中竞价交 易、 大宗交 易方式减 持公 司股份 数量不超过
       12,834,128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减持的,在本减持计划公告后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2%,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宁波岭楠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
       进展的告知函》,获悉其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    减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宁波岭楠      大宗交易          2022 年 3 月 17 日     6.14          6,417,000       1.00%


                                 合计                                 6,417,000       1.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宁波岭楠     合计持有股份               32,247,466     5.03%           25,830,466    4.0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247,466     5.03%           25,830,466    4.03%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股东的一

      致行动人未发生持股变动。

             二、累计减持股份达到 1%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岭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 128 号 39 幢 101-422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3 月 17 日
  股票简称                 立方数科                    股票代码                     300344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641.70                              1.00

              合   计                                641.7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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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18,108.1916        28.22     17,466.4916      27.2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24.7466        5.03      2,583.0466        4.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883.445        23.19     14,883.445       23.19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预披露宁波岭楠的减持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计划(公告编号:2022-011)。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
划
                         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宁波岭楠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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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2、宁波岭楠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上述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前述减持数量在
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
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宁波岭楠在《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2020 年 5
月 12 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做出承诺,宁波岭楠严格履行了承诺,
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4、宁波岭楠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宁波岭楠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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