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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方数科: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2022-05-13  

                        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
                     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数科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
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 142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
求公司及注册会计师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我们现对年报问询函所涉及问题
说明如下:

    问题一(年报问询函 1)

    你公司披露的《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显示,2021 年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5,850.07 万元,2021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包括新增贸易业务(硬件销售)所产生的收入 41,652.60 万元、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代理费收入及建筑材料销售安装)所产
生的收入 1,389.70 万元、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利息收入)40.39 万
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12,767.38 万元。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内新增的硬件销售业务的主要业务内容及产品名称、销售
模式、盈利模式、结算方法、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你公司提供的加工或服务,并
说明报告期内新增大量该类业务的原因,该类业务未来是否持续发生。

    (2)结合报告期内产生营业收入的各类业务的持续时间、生产经营条件、
未来开展计划以及各类业务收入与成本的对应情况等,逐项说明各类业务是否存
在偶发性、临时性、无商业实质、与主营业务无关等特征,自查并说明报告期内
产生营业收入是否属于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
收入、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
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等《1 号指南》第一章第三节中规定的营业
收入扣除项,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项目是否列示完整,是否存在其他应扣除
未扣除事项。

    (3)结合前述问题回复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收入确认和扣除是否合理合规,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0.3.1 条第(一)款
规定的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1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就营业收入扣除项目的完
整性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对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我们采取的核查程序如下:

       (一)了解、测试管理层与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二)选取销售合同样本,识别不同合同收入确认的相关条款,评价立方数
科公司收入确认标准和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三)取得本年销售清单,选取样本核对发票、发货单、验收单、销售回款,
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立方数科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四)选取部分客户进行收入金额函证,对部分大额客户进行访谈,以判断
交易的真实性;

       (五)针对本年新增的销售业务,检查相应的采购及销售合同、确认收入及
收付款相关凭证,核实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信息,关注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核实该
类业务收入金额的准确性,分析评价报告期内新增大量该类业务的合理性及持续
性;

       (六)了解不同业务的销售模式、盈利模式、结算方式等,并获取相关证据
资料,逐项分析评价各类业务是否性质特殊、具有偶发性、临时性、无商业实质,
影响报表使用者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作出正常判断等特征,是否符合交易所关于
营业收入扣除的具体规定;

       (七)检查立方数科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逐项核实各类扣
除项目披露内容的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二、结论

       我们核查后认为,立方数科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理合规,扣
除项目列示完整。



       问题二(年报问询函 2)

       报告期内,你公司对硬件销售业务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请你公司:

       (1)结合硬件销售业务的业务模式、交易实质及合同主要条款,逐项说明
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否控制该商品(是否取得商品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
                                      2
能否主导第三方代表公司向客户提供服务、能否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
其他商品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是否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是否承担商品的存货风险。

       (2)结合硬件销售业务的定价依据、定价过程等,说明你公司是否能够决
定所交易的商品价格,如是,请说明原因及依据。

       (3)补充报备硬件销售业务可选供应商及客户名单,说明你公司是否能自
由选择供应商及客户。

       (4)结合前述问题回复,说明你公司对硬件销售业务采用总额法、而非净
额法确认收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针对上述事项,我们采取的核查程序如下:

       (一)了解硬件销售的业务模式、盈利模式、结算方式、产品交付方式、主
要供应商及客户等信息,并获取相关证据资料;获取硬件的采购及销售合同,检
查合同中关于产品交付、验收及支付货款等相关条款,评价立方数科公司是否承
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是否承担商品的存货风险、是否具有自主定价权
等;

       (二)核实硬件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信息,关注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取部分
客户进行访谈,核实硬件采购及销售业务的真实性,评价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三)取得本年硬件销售清单,选取样本核对合同、发票、发货单、物流单、
验收单、销售回款等资料,核实相关收入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四)对立方数科公司财务负责人及业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了
解报告期内新增大量该类业务的合理性及持续性。

       二、结论

       我们核查后认为,立方数科公司对硬件产品具有自主定价权,承担向客户转
让商品的主要责任、承担商品的存货风险,对硬件产品销售采用总额法,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问题三(年报问询函 3)
                                      3
       你公司于 2021 年 5 月研发一体机 BIMGO 云工作站,客户订购 isBIM 才能获
得 Bimgo 设计云一体机代理销售资格。你公司 2022 年 4 月 16 日披露《2021 年
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显示,公司截至 2022 年 3 月末仍未能及时向客户提供
Bimgo 设计云一体机,根据协议约定应当允许客户退货,相应影响利润约为 2,200
万元。请你公司:

       (1)报告期内你公司软件销售、技术服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8,817.15 万元、
2,488.02 万元。请你公司结合报告期内软件销售、技术服务的经营情况、主要
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及关联关系、收入确认时点等说明是否具有完整的投入、产出
能力,是否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以及所产生的收入;公司能否对产品或服务
提供加工或转换活动,从而实现产品或服务的价值提升;上述业务是否对客户、
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2)说明 Bimgo 设计云一体机的主要功能、具体盈利模式,并补充披露报
告期内直接销售和代理销售模式下的销售数量、销售收入、毛利率、主要客户情
况。

       (3)结合 Bimgo 设计云一体机的具体销售模式、结算模式、销售合同主要
条款及收入确认方法,说明判断商品控制权转移的主要依据及时点,尚未向客户
提供产品即确认收入的原因,对该类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有关规定。

       (4)说明除业绩预告修正事项中涉及的退货事项外,报告期内向其余客户
销售 Bimgo 设计云一体机的交付情况、交付日期、期后退货(如有)及款项回收
情况,并说明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利润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

       回复:

       一、针对上述事项,我们采取的核查程序如下:

       (一)了解软件销售、技术服务的业务模式、盈利模式、结算方式、产品交
付方式、主要供应商及客户等信息,并获取相关证据资料,评价业务是否具有商
业实质、可持续性;

       (二)获取软件销售、技术服务相关销售合同,识别合同中关于软件交付、
验收、技术服务完工确认相关条款,检查收入确认凭证、验收单据、技术服务工
作记录、回款单据等,分析业务发生的真实性,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
                                       4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核实软件销售、技术服务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信息,关注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对重要客户及供应商是否存在重大依赖;选取部分客户进行访谈,核实软
件销售、技术服务业务的真实性;

    (四)获取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收入成本台账,结合合同、凭证的检查,核
实收入及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二、结论

    我们核查后认为,立方数科公司软件销售、技术服务业务具有可持续性,收
入确认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重要客户及供应商不存在重大依赖。



    问题四(年报问询函 4)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显示,你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你公司前期信息披露显示,
前期财务核算方面存在软件代理销售业务返点确认跨期、年终奖计提跨期等问题;
与关联方盖德软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贝叶传奇(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发生
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将部分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存
单并陆续将购买的存单违规质押用于银行借款。请说明你公司相关内部控制程序
未能有效防范前述事项发生的原因,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实施,并
结合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说明认定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的依据
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业意见。

    回复:

    一、针对上述事项,我们采取的核查程序如下:

    (一)获取立方数科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分析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
覆盖内部运营和对外经营等各方面,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各内部职能部门是
否分工明确、权责分明;

    (二)了解、测试和评价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
有效性;

    (三)了解以前年度返点确认跨期原因,检查相关问题是否已经整改。获取
软件代理返点结算单,核查报告期内返点确认是否存在跨期问题;

                                  5
    (四)了解以前年度年终奖跨期确认原因,检查相关问题是否已经整改。获
取工资发放单据,核查报告期内年终奖计提是否存在跨期问题;

    (五)针对盖德软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检查是否已补充审批
及披露程序;针对贝叶传奇(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检查款项
是否退回;获取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分析评价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
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逐一检查审批手续是否合规,披露信息是否完整;

    (六)针对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存单并违规质押事项,检查存单是否已全部赎
回,存单质押是否已经解除;获取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分析评价相
关内部控制能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审批程序是否有效可行;获取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检查相关会计凭证,评价募集资金使用及管
理是否合法合规。

    二、结论

    我们核查后认为,立方数科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返点及年终奖跨期问题已整改,报告期内不存在类似问题,关联交易漏报漏批问
题及募集资金违规使用问题已在报告期内纠正,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已完善。



    问题五(年报问询函 5)

    2020 年末你公司对关联方京陇节能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陇节能”,
原公司全资子公司)借款计提坏账准备 3,738.77 万元。年报显示,京陇节能已
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偿还前述往来款,你公司在 2021 年转回信用减值损失
3,738.77 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 145.03%。2020 年 12 月 16 日,京陇节能及樊
立向公司出具了《关于京陇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偿还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应
收款的承诺函》: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京陇节能应付太空智造(立方数科原
证券简称)7,528.40 万元款项,现京陇节能、樊立就相关款项具体偿还安排作
出承诺如下:1、2021 年 3 月 31 日前,偿还太空智造不低于 2,000 万元款项;2、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偿还完毕全部剩余款项;3、樊立对京陇节能清偿上述款
项承担连带责任。你公司称考虑到 2020 年末京陇节能货币资金 3.13 万元,资产
负债率 78.81%,履约能力较弱,基于谨慎性公司仍按信用损失计提比率计提了
坏账准备。请你公司:

                                     6
    (1)结合你公司在 2020 年末对该笔借款计提坏账准备时已考虑的所有信息,
说明是否已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基于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
预测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测算的具体依据及过程。

    (2)结合京陇节能历史坏账情况、京陇节能及樊立已就应收账款回款事项
出具承诺函且樊立对其应收款项的连带担保责任,说明 2021 年 1 月 28 日京陇节
能还款事项表明的情况在 2020 年资产负债表日或以前是否已经存在,是否属于
2020 年年报调整事项。

    (3)结合前述回复,说明你公司在 2020 年末针对该笔借款计提大额坏账准
备并在 2021 年初即转回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跨期调节
利润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

    回复:

    一、针对上述事项,我们采取的核查程序如下:

    (一)核实京陇节能其他应收款形成的原因,检查相关银行单据、转让机器
设备合同、《关于京陇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偿还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
的承诺函》等资料,确认其他应收款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二)检查京陇节能还款银行单据;

    (三)检查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表、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表,复核预期信用
损失计算是否准确,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合理;

    (四)检查《关于京陇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偿还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应
收款的承诺函》、《抵押协议》、京陇节能报告期内还款银行单据等资料,分析评
价报告期内还款是否属于 2020 年年报调整事项。

    二、结论

    我们核查后认为,2021 年 1 月 28 日京陇节能还款事项在 2020 年资产负债
表日或以前不存在,不属于 2020 年年报调整事项。立方数科公司于 2020 年末对
该笔借款计提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时立方数科公司将该
笔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期后转回披露为 2021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事项,以真实公
允地反映立方数科公司 2021 年度正常盈利能力,不存在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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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六(年报问询函 8)

    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 43.69%,
同比增加 25.31 个百分点,且与 2020 年前五大客户均不同。报告期内第一大客
户北京优创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优创”)销售金额为 14,937.55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 26.75%。工商信息显示,北京优创注册资本为 3,500
万元,企业参保人数 27 人。请你公司:

    (1)说明公司向北京优创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内容,北京优创 2021 年向
公司大额采购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北京优创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信用期限、
存货规模等进一步说明北京优创向公司采购是否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是否具有
商业实质,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安排;

    (2)说明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及占比同比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并向我部报备最近两年前五名客户的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最
近经营情况,上述客户是否与你公司、股东、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

    (3)结合公司业务行业发展情况、竞争对手、上述客户变动情况等,说明
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是否稳定,业务是否可持续,以及对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是
否有重大不利影响。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

    回复:

    一、针对上述事项,我们采取的核查程序如下:

    (一)核实报告期内重要客户工商信息,关注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选取部分
重要客户进行访谈,分析评价大额销售业务的真实性及合理性、是否具有商业实
质、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安排;

    (二)获取营业收入台账,选取样本核对合同、发票、发货单、物流单、验
收单、销售回款等资料,核实相关收入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三)对立方数科公司财务负责人及业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了
解报告期内重要客户大额销售业务的合理性及持续性。

    二、结论

    我们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北京优创向立方数科公司的采购与其经营规模相
匹配,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安排。未发现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

                                    8
与立方数科公司、股东、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具有稳定性
及可持续,对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问题七(年报问询函 10)

       报告期内你公司研发投入金额为 909.2 万元,同比减少-71.98%,研发支出
资本化的金额为 294.4 万元,同比增加 135.70%。研发人员数量由 100 人减少至
50 人。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内研发投入金额、研发人员数量均同比大幅减少的原因,
并说明当前研发投入及研发项目进展是否足够支持公司当前业务及长期发展需
要。

       (2)结合各个研发项目进入研究阶段、进入开发阶段、通过技术可行性和
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的时间、各项目有关资本化条件的判断过程及结
论等,说明研发投入同比大幅减少的情况下,资本化金额大幅增加的原因,研发
投入资本化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

       回复:

       一、针对上述事项,我们采取的核查程序如下:

       (一)获取研发支出明细表、立项报告、可研报告等资料,检查相关合同、
研发支出凭证、研发阶段性成果等资料,分析评价研发支出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二)审查开发阶段的支出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研发支出的费用化及资本
化的划分是否正确;

       (三)对研发支出相关费用进行细节测试,核实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四)获取本期及上期研发人员名单,核对研发人员工资支出与研发支出是
否匹配,分析评价研发投入是否合理;

       (五)与立方数科财务负责人及业务负责人沟通,了解报告期研发投入金额
及研发人员较上期减少的原因,当前研发投入及研发项目进展是否足够支持公司
当前业务及长期发展需要。

       二、结论

       我们核查后认为,研发人员及研发投入在报告期内呈下降状态与立方数科战
                                     9
略转型情况相符,截止 2022 年 3 月末,研发团队转型已基本完成,研发投入及
研发项目进展能够支持公司当前业务及长期发展需要。研发投入资本化的会计处
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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