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3-002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数 量为 148,834,45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3.1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2 月 10 日(星期五),限售起 始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3 日,限售期为 18 个月。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1 名,涉及的证券账户 1 个。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合 肥岭岑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岭岑”或“本次申请解 除限售的股东”)实际发行数量为 148,834,450 股,发行价格为 3.82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 568,547,599.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561,822,283.48 元。上述资 金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到账,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 319002 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 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148,834,450 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并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限售期为 18 个月。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496,114,864 股,发行后总股 本为 644,949,314 股。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关于调整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 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242,898 股。公司已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644,949,314 股变更为 641,706,416 股。 除上述情况外,自股份发行完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 的情形。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合肥岭岑)作出的股份锁定期承诺及其履行 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合肥岭岑关于本次发行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合肥岭岑承诺:本公司参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148,834,450 股股票,并承诺此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新增股份 上市首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合肥岭岑在《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85) 中做出承诺:本企业/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本企业/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 社会公众等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合肥岭岑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股东非经常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对股东违规担保情况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合肥岭岑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 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四)不存在因法律法规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限制转让情 形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因法律法规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限制转让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2 月 10 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48,834,45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23.19%。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发行对象共 1 名,涉及 1 个股东证券账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 量(股) 股份数量(股) 量占总股本比例(%) 1 合肥岭岑科技咨询合伙企 148,834,450 148,834,450 23.19 业(有限合伙)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合肥岭岑将自觉遵守其 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 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增加(股) 减少(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比例(%) (股) 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151,329,475 23.58 148,834,450 2,495,025 0.39 股/非流通股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高管锁定股 2,495,025 0.39 2,495,025 0.39 首发后限售股 148,834,450 23.19 148,834,450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 490,376,941 76.42 148,834,450 639,211,391 99.61 通股 三、总股本 641,706,416 100.00 641,706,416 100.00 注:本表格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立方数科本次对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解除限售并 上市流通事项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立方数科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前作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对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解除 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