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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方数科: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4-21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3-018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

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

出具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8 月 4 日至 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名单的异议。2021 年 8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公告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4、2021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调整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59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 59 名离职员工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10 人调整为 51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 3,200 万股调整为 2,618 万股,

作废 582 万股。

    2、根据《激励计划》和《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1 亿元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1.5 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2.25 亿元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

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5,779,847.35 元,未达到上述规定的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故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047.2 万股。

    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29.2 万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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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70.8 万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继续实施。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监事会意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的授予的激励对

象及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

司对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立方数科本次

作废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作废事项符合《公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2021 年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尚需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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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