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数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1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3-021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
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解释了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
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问题,并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财政部 2022 年 11 月 30 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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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
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财会[2021]3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
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
财政部 2022 年 11 月 30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
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
会计处理”规定,公司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